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络与信息中心 关于启用设备采购合同智能管理系统合同执行模块暨开展用户培训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大陆娱乐城 、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设备类采购合同履约执行管理,推动设备类采购合同“起草—审核—签署—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学校现已完成“设备采购合同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设备合同系统”)合同执行模块的开发与测试。该模块将于2026年11月12日正式上线启用。为确保合同执行工作平稳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上线安排
(一)启用时间:2026年11月12日
(二)启用范围:2026年5月8日起在设备合同系统中完成签署的《中山大学货物采购合同》,其到货登记、开箱验货、合同验收等履约执行事项,均通过本系统合同执行模块在线办理;未在设备合同系统中签署的设备类采购合同,仍按现有方式办理。
(三)执行流程:合同执行按“已签订合同送货中→已到货待验收→已验收待入账→已入账待付款→已付款结束”五个阶段依次推进,并按国内供货、进口免税货物两条链路分别设置执行节点;各执行节点设置逾期预警提示,请在节点到期前及时办理。
(四)涉及角色:合同承办人、合同承办单位设备秘书及负责人、经费负责人、供应商联系人、外贸公司,以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等,均按系统分配权限办理或查阅相应执行节点。
(五)衔接安排:2026年5月8日前在原有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签署的设备类采购合同,其到货、验收等执行事项仍在原设备采购合同执行管理系统办理;在设备合同系统中签署的合同且未验收的合同,其到货、验收等执行事项自11月12日系统执行模块上线之日起在本系统办理;在设备合同系统中签署的合同且已验收的合同,其到货、验收等材料由合同承办人在12月31日前将到货登记、开箱验货、合同验收材料上传至设备合同系统中。
二、用户培训安排
为帮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合同执行模块操作,特组织专题培训。
(一)培训时间: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3:00
(二)培训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713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合同承办单位设备秘书、设备类采购合同承办人、经费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联系人,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岗位人员,以及其他对培训内容感兴趣的教职工。
(四)培训内容:合同执行模块操作讲解与演示,重点讲解到货登记、开箱验货、合同验收等节点的操作要点。
(五)培训形式:采用线下+线上形式进行。线上请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入会议,会议号:449 940 938。
(六)培训报名方式:会议内容重要,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落实参会人员,并于11月9日前使用“企业微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参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三、其他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合同履约,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到货签收、开箱验货、验收等信息均需记录,及时处理系统待办事项,避免因节点逾期影响合同履约和资金支付。
(二)系统分角色操作手册(详见附件)随本通知一并下发,也可登录设备合同系统查看在线帮助。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附件:
1.《中山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智能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承办人)》
2.《中山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智能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承办单位设备秘书)》
3.《中山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智能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承办单位负责人)》
4.《中山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智能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经费负责人)》
5.《中山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智能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联系人)》
6.《中山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智能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合同复核人)》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网络与信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
(联系人:赵国芳、王颖欣,联系电话:020-84111805、84113736-3273)
(大陆娱乐城 北校区联系人:陈穗君老师,联系电话:020-87331472;深圳校区联系人:陈淑娜老师)



